針焰試驗儀適用于照明、低壓電器、家用電器、機床電器、電機、電動工具、電子儀器、電工儀表、電氣連接件、輔件等電工電子設備及其部件、組件的研究、生產和質檢部門,也適用于絕緣材料、工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。
針焰試驗儀試驗方法:
1.調節火焰高度到12±1mm,火焰溫度從100℃±2℃升到700℃±3℃的時間為23.5s±1.0s。
2.將試驗樣品垂直安裝在夾具上固定好,將燃燒器與水平面成45°夾角,調節燃燒器和夾具使燃燒器與樣品底面距離8mm或側面距離5mm。
3.在厚約10mm平滑的白松木板上緊裹一層娟紙,并置于施加針焰的試驗樣品位置下面的200±5mm處。
4.打開儀器電源,將試驗時間和觀察時間設定為30s。
5.火焰溫度達到后,啟動試驗開關,對試驗樣品、試驗樣品周圍的零件和鋪底層進行
6.觀察,并記錄試驗火焰移開瞬間一直到火焰熄滅,或者一直到試驗樣品或它附近的零件或試驗用的鋪底層,再也看不到灼熱現象的燃燒持續時間(tb)。
注意:試驗樣品的固定不應由于支撐或緊固而明顯散熱;試驗時應關閉排氣扇,保證無明顯空氣流通。